河南职工医学院关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九瑞药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12日 作者: 浏览次数:[]

医学系、有关部门:

 
  根据学院总体工作安排和学生奖学金评定的有关规定,学院将开展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九瑞药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年级
  2006级、2007级药学专业。
 
  二、学生奖学金种类及评定比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学生,按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学期总分排序,依次取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总比例不超过年级总人数的30%。
  (二)单项奖学金
  分为学习优秀奖、文明学生奖两类,符合条件的均可上报。
 
  三、评定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品行端正;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守则,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医学专业,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文体活动;
  (5)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测试良好标准。
  2.各门考试、考查课程成绩无不及格和缓考现象。
  3.学期内未受过纪律处分。
  4.个人综合素质测评符合下列条件:
  (1)一等奖学金: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的学业表现得分在全班学生总数的前15%以内,思想品德、人文素质、身心素质三项测评学期综合得分在全班学生总数的前15%以内;
  (2)二等奖学金: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的学业表现得分在全班学生总数的前25%以内,思想品德、人文素质、身心素质三项测评学期综合得分在全班学生总数的前25%以内;
  (3)三等奖学金: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的学业表现得分在全班学生总数的前40%以内,思想品德、人文素质、身心素质三项测评学期综合得分在全班学生总数的前40%以内。
 
  (二)单项奖学金
  1.学习优秀奖
  (1)符合奖学金获得者基本条件;
  (2)学生综合测评之思想品德、人文素质、身心素质三项综合得分在本班(小班)前60%;
  (3)文化课综合成绩在本班(小班)前5%,且未获得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2.文明学生奖
  (1)符合奖学金获得者基本条件;  
  (2)学生综合测评之思想品德、人文素质、身心素质三项综合得分在本班(小班)前5%,且未获得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奖励金额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400元,二等奖学金300元,三等奖学金200元。
  (二)单项奖学金
  学习优秀奖、文明学生奖,均为200元。
 
  五、评定办法及时间
  (一)9月16日前,辅导员和班委会依据评定条件,按评定比例提出本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在班内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系党总支审定。
  (二)经系党总支审定并在系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系党总支书记签字后,将获奖者名单及个人材料于9月25日前报学生处审核、学院审批。
 
  六、具体要求
  (一)系党总支要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动员,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我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班风、学风、校风教育活动,强化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目的和效果。
  (二)认真做好学期总结,系党总支要引导学生对照条件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认真写出学期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三)系党总支要按照《河南职工医学院学生手册》之《河南职工医学院学生奖励暂行办法》,在个人学期总结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学生搞好个人综合素质评定及综合评分工作。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切实保证评定结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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