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报销须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6日 作者: 浏览次数:[]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报销须知

 

学校医保管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办公地点:教学1210

联系电话:0371-62576836

 

 

门、急诊报销

一、报销比例

符合规定的门、急诊医疗项目或药品费用总额的80%

二、报销流程

(一)学生在校期间,需到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就诊报销,流程如下:

1.凭学生证、身份证挂免费号;

2.到相关科室就诊;

3.到门诊收费处划价缴费;

4.携带报销材料于周三到住院部15号窗口(医保办)核定报销金额,开具报销票据;

5.凭报销票据在1号或2号窗口(住院收费处)领取报销款。

 

所需报销材料(2-4项须加盖门诊公章):

1.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诊断证明(门诊办公室盖章);

3.门诊收据原件(门诊收费处盖章);

4.门诊收据上所列收费项目对应的处方、检查申请单、治疗单等(门诊收费处盖章);

1西药费、成药费需有相对应的处方如有输液费、手术费或治疗费需开具治疗单;

2检验费、放射费,B超、CT、心电图等检查需开具相应的检验申请单。

(二)若不能在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就诊,请选择其他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含各定点药店)就诊,就诊结束后将下述报销材料递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所需报销材料(2-4项须加盖门诊公章)

1.学生证、身份证及学校办理的金燕卡复印件(可复印至同一纸张上);

2. 诊断证明;

3. 门诊收据原件;

4. 与门诊收据上项目对应的处方、检查申请单、治疗单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详单;

 

 

住院报销

一、住院报销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医院

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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