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0日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系:

根据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郑医保〔20201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我校所有在读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

参保学生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280/人·年。

三、工作安排

(一)缴费时间

1021日起,至1026日中午12时止。其他时间不再组织。

(二)缴费流程

1.关注“新郑农商银行”微信公众号;

2.依次点击“快生活”-“在线缴费”;

3.在“教育缴费”中点击“大学”,收费单位选择“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缴费项目选择“大学”,缴费批次选择对应年级的“21年郑州居民医保费”;

4.依次输入学号、姓名、验证码,点击下一步;

5.认真核对账单详情,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点击支付,完成缴费。

(三)相关说明

1.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流程完成缴费者,即视为登记随校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成功后,享受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其中,门急诊待遇由学校统一制定:即在公立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属于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按先自费后报销的形式,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80%,学生个人负担20%

2.未随校参保者,应及时在家庭常住地办理其他城乡居民医保(或新农合)。

3.建档立卡、低保、重度残疾等特殊类型学生,其在身份认定地可享受参保优惠待遇。如学生本人自愿随校参保,需正常缴纳参保费用。

4.全体学生应避免同时在学校和家庭常住地重复参保。请每位同学在缴费前务必和家长联系确认。

5.休学学生,其参保缴费工作由原班级负责。

6.医保待遇期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

各系各班要认真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引导学生树立医疗保险意识,按照“全员参保”的要求,指导学生及时参保,用好国家惠民政策。(详见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网址链接https://xsc.hamc.edu.cn/info/1052/4684.htm

(二)做好信息确认

1027日—112日,学校向各系反馈随校参保学生名单。请各系各班组织未随校参保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签署《自愿放弃参保声明书》(见附件),同时提交办理其他城乡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缴费截图。

113日,各班将《自愿放弃参保声明书》(纸质版)及截图(电子版,请标明姓名、学号)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处(J1-210)备案。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371-62576836 

 

20201019

上一条:看牙太花钱,医保能报销吗?
下一条: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2020年10月)

关闭

 
Copyright 2017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邮政编码:45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