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同学:
我们就新生报到期间和新学期初,相关资助事务作以下温馨提醒:
一、报到期间“绿色通道”手续办理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因家庭经济困难于9月13日无法按时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同学,请在报道期间于辅导员处领取并填写《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绿色通道”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办理学费、住宿费缓缴手续。
办理流程:
第一步:学生领表、填表。请向辅导员老师出示《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或《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领取《审批表》。
第二步:辅导员老师核实提名。辅导员老师核实学生申请材料,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留存《审批表》;同时在学工系统-迎新服务-绿色通道模块内进行提名。
第三步:系负责人审批。系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在学工系统-迎新服务-绿色通道模块内完成审核审批。
第四步:上报纸质材料备档。9月9日上午12时前,各系统一将审批表和汇总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学1区210室)备档。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办理
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在右上角注明年级、班级、学号、学费、住宿费金额)交所在班级,各班于9月14日前将本班《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统一报送至学生资助服务窗口(教学1区108室),办理“贷款回执录入”手续。
三、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办理
拟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指南》办理;或在迎新现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受理点”由志愿者协助办理。
原则上网上注册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18日。
申请材料上交及合同签订事宜以各班级通知为准。
四、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手续办理
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我校后,可申请学费资助。请学生本人于9月20日前将自主择业证明、退役证复印件和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各1份直接交至学生资助服务窗口(教学1区108室)。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结果,是学校实施各项资助措施的主要参考因素。
(一)需申请资助的学生,请准备好以下材料,以备核实: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该表无需加盖公章,只需要学生或监护人书面承诺所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即可。
2.由扶贫办、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
(1)属于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此名单由扶贫办提供后,下发至各系各班),请准备好《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的封面、首页及上年收入情况页复印件。未在扶贫办所提供名单内的同学,需另准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截图(须显示学生个人信息,加盖扶贫部门公章)。
(2)属于低保家庭的学生,请准备好《低保证》复印件,若《低保证》上未显示学生信息,需另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以证明与《低保证》上户主属于同一家庭。
(3)属于残疾或残疾人子女的学生,请准备好《残疾证》复印件。
(4)其他突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请准备好与突发情况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一般于9月下旬完成,其流程为:
第一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生自愿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向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提出认定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要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第二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按照《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测评表》进行评议,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报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第三步:系认定工作组审核、公示。系认定工作组审核班级上报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档次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第四步:学校审批建档。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系审核通过的认定结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报到时如需帮助,欢迎各位同学到“绿色通道服务站”或拨打学生资助热线电话:0371-62576836咨询解决。
祝愿新同学们能顺利开启美好的大学生活!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