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4日 作者: 浏览次数:[]

现将新学期学生资助工作作以下提示,请各系做好工作通知安排:

一、2019级新生相关工作

(一)工作安排详细见《欢迎新同学,2019级新生资助事务办理温馨提醒》;

(二)补充要求

1.做好资助政策宣讲。在对2019级新生入学教育过程中,要给全体学生介绍我校目前的资助措施内容及申请办理流程,尤其是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工作。

2.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摸排建档工作。

各系要及时掌握和了解有经济困难的新生,指导学生利用学校资助措施来解决有关困难。要引导学生申请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困难,申请国家助学金来解决生活费困难。

二、其他日常工作

(一)各系需完成工作

1.高校助学贷款额度预测上报工作

918日前,各系在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中,上报2019年度高校贷款预测额度。

2.暑期困难生走访工作

916日前,各系按照《关于暑期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通知》(豫医专学〔201934号),报送以下材料:

1)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入户调查表(2019年)

22019年暑期走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

3)走访过程中的公共交通车票(请用铅笔注明名字)

4)活动总结、照片、视频等

3.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926日前,各系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报教学1210办公室,详细见《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豫医专函〔201912号)

(二)各班级需完成工作

914日前,以班为单位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右上角注明年级、班级、学号、学费、住宿费)报送至学生资助服务窗口(教学1区108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3:00,下午16: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办理“贷款回执录入”手续。

(三)学生个人需完成工作(920日前)

1.应征入伍国家资助办理

2019年及之前未申请国家资助的参军入伍学生(包括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和退役复学学生,于920日前,将学费资助申请表(登录学信网打印)原件2份,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复印件1份报送至教学1210办公室。

2.高校助学贷款展期办理

贷款未结清的毕业生,考取专升本后,可申请贷款展期(即延长贷款贴息截止日,继续享受在校期间免息)。请通知有关毕业生于920日前,将相关材料(展期申请表1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报送至教学121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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