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欠息催收公告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07日 作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大毕业借款学生欠息催收力度,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省教育厅于5月5日在大河报(A15版)发布了催收公告,要求欠息学生在30日内归还或与学校联系,对于在规定的时间仍不能归还欠息的,其违约信息将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社会征信系统。

  为加强宣传效果,进一步加大对已毕业及在校大学生的信用教育力度,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特转载“国家助学贷款欠息公告”(见附件)。请广大未还贷毕业生引以为戒,注意与学校保持联系,及时还本付息。

  附件:国家助学贷款欠息催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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