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有关部门:
现将我院2009—2010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助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分三个档次:
一档助学金3000元,二档助学金2000元,三档助学金1000元。
二、评审依据
《河南职工医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职医〔2007〕82号)、《河南职工医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职医〔2007〕49号)和《河南职工医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职医〔2007〕50号)。
三、时间安排
11月1日—11月7日,为各系申请、评审、公示和数据录入上报阶段。11月7日24时截止数据录入上报工作。
11月8日-11月9日,为学院审核和各系修改阶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各系上报奖助学金数据,各系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意见修正上报数据。11月9日中午12时,各系数据修改上报截止,学院审查确定国家奖助学金最终名单。
11月10日—11月11日,各系将国家奖助学金最终名单及评审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类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材料介绍一份。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国家助学金:河南职工医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1份。
各系在报送各类表格的同时要报送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1份,主要内容包括:奖助学金评审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所有表格均可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里下载。各系上报的材料统一为A4格式,加盖系公章。
四、名额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各系在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中要认真探索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行之有效的具体办法,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并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和金额进行遴选,不得少评或多评。
(二)各系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