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校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及社会捐助资金发放工作安排意见》(教资助〔2011〕65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及双汇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助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分三个档次:
一档助学金4000元,二档助学金3000元,三档助学金2000元。
二、评审依据
《河南职工医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职医〔2007〕82号)、《河南职工医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职医〔2007〕49号)和《河南职工医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职医〔2007〕50号)。
三、工作日程安排
9月16日—10月13日,为各系申请、评审、公示和数据录入上报阶段。10月13日24时截止数据录入上报工作。
10月14日-10月17日,为学院审核和各系修改阶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各系奖助学金数据,各系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意见修正上报数据。10月17日中午12时,各系数据修改上报截止,学院审查确定国家奖助学金最终名单。
10月19日—10月20日,各系将国家奖助学金最终名单、各类表格、评审总结报告等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名额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五、材料填报要求
(一)材料报送种类、数量及格式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材料1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3.河南卫生职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1份。
4.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1份,主要内容包括:奖助学金评审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上述表格可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里下载。各系上报的材料统一为A4格式,加盖系公章。
(二)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填报要求
1.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不得做任何格式变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字迹工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
2.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统一采用“班级”排名顺序。
3.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应当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300字以上500字以内。
4.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格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表格必须体现各级部门意见,推荐人和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5.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六、双汇助学金说明
原双汇助学金获得者如出现休学、离校、学习成绩不合要求等情况,各系应将情况说明上报,申请取消该生的获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学生。相关申请材料按照原要求上报。
七、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系在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评审,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严格按照学院下达的名额和金额进行遴选,不得少评或多评。各系推荐的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人选,凡经学院审核有不符合条件者,该评选名额予以取消。
(三)在评审工作中,要积极探索和总结工作经验,力争使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1.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略)
2.2011—201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略)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