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职工心理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 作者: 浏览次数:[]

    为及时了解教职工的心理状,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现将开展教职工测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测评原则

自愿参加,信息严格保密

三、测评时间

2020年9月21日—9月27日(第三周)

四、测评程序

请各位教职工点击问卷网址链接(http://xlcp.hamc.edu.cn/psytest/login/logi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测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具体步骤如下: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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