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了解教职工的心理状况,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现将开展教职工测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测评原则
自愿参加,信息严格保密
三、测评时间
2020年9月21日—9月27日(第三周)
四、测评程序
请各位教职工点击问卷网址链接(http://xlcp.hamc.edu.cn/psytest/login/logi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测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具体步骤如下: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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