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党总支: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精神,了解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和谐校园环境,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我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在06级、07级学生中组织开展心理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3月—4月
二、测评地点
图文信息楼五楼 信息中心
三、测评内容
症状自评量表(SCL-90)
四、测评对象
06级、07级全体学生
请各系高度重视此次心理测评工作,认真组织、积极配合,由辅导员带队,心理委员组织本班同学在规定时间前10分钟到达指定测试地点并负责各班级现场操作。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