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08日 作者: 浏览次数:[]

  1. 对全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利用校内宣传媒体和第二课堂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并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网页,建立网上心理交流平台。
  3. 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测量,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针对普查中发现的心理异常者及时给予早期帮助与治疗。
  4. 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活动,组织团体咨询、网上咨询活动以及专题讲座等。帮助大学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进行危机干预,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5. 进行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为学校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对策和建议。
  6. 负责专、兼职心理咨询(辅导)人员及学生心理卫生委员的业务培训和提高,组织和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业务交流活动。
  7. 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工作系统的协调与沟通。

  8. 指导学生心理社团开展各种有益于心理健康的活动。

  9.面向社会开展与心理健康教育有关的各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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