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职工医学院学生证、胸卡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06日 作者: 浏览次数:[]

一、学生证管理

 
  (一)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的重要凭证,仅限学生本人在校学习期间使用。
 
  (二)新生入校取得学籍后,学生证由学生处负责统一办理。每学期开学,学生须持学生证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注册,未加盖学校注册章的学生证无效。
 
  (三)学生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查证本人身份。
 
  (四)遗失学生证者,应在校内公示栏内声明作废,并由个人提出申请,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报系党总支审核,由系党总支到学生处统一补办。在校期间只能补办学生证一次。补办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
 
  (五)因学生证遗失不及时声明作废者,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普通高招学生,学生证后面的《假期火车票减价优待凭证》乘车路线只限郑州到学生家庭所在地临近火车站,不允许填写到其它地方。学生在校期间如因家庭搬迁更改乘车路线,需换发学生证者,须由家长迁入单位和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方可到学生处申请改变乘车区间。
 
  (七)学生在校期间要爱惜学生证,平时应妥善保管,尽量避免污损、遗失等现象的发生。对于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所持学生证按作废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原持证人负责,学校并给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1.假称学生证遗失而补办学生证或持有、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证者;
 
  2.擅自涂改学生证、更换照片、伪造学生证者;
 
  3.借用他人学生证或将学生证转借他人者;
 
  4.使用假学生证者;
 
  5.伪造学生注册章,私自注册者。
 
  (八)学生退学、转学、毕业离校时须将学生证交回学校,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二、胸卡管理
 
  (一)新生人校后,学生处为每人制作一个胸卡。学生在校期间应当佩带胸卡,以作为学生身份的标志。
 
  (二)胸卡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可申请补发。补发手续与补办学生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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