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职工医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06日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系党总支、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根据上级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学生工作现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履行值班职责
  (一)学生管理干部值班职责
  1. 管理和指导当晚的学生辅导员住校值班工作,实行“谁带班,谁负责”的原则,检查督促当晚学生辅导员的到岗和职责履行情况,负责在校学生辅导员的签到;
  2. 巡视校园,掌握学生各方面基本情况,及时发现、处置不稳定因素;
  3. 保障通讯畅通,接待学生报警、报案,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总值班报告,并及时组织人员协同处理。
  (二)学生辅导员住校职责
  1. 严格执行每周四天住校的要求,住校期间每晚9时到学生管理干部值班处签到,不得代签;
  2. 深入教学楼、实验楼以及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生活、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遇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3. 保障通讯畅通,公开通讯方式,接待学生报警、报案;
  4. 协助值班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
  5. 维护学生公寓生活秩序,开展查夜等检查活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学生在校情况。
 
  二、要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一)各系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学生日常考勤等管理工作,对未经请假私自外出、旷课等学生情况要认真做好调查落实及教育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后要及时进行处理;
  (二)各系要将每周学生辅导员值班安排提前上报总值班、学工委;
  (三)自即日起,各系每日上午10点前将学生离校情况以电子文本形式上报学工委(邮箱:zyxscxx@163.com);
  (四)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换岗,确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换岗者,须事先征得学工委领导同意。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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