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豫医专〔2018〕78号,以下简称《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豫医专〔2018〕80号,以下简称《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及复学工作安排,现就2019—2020学年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学习优秀奖)评定要求
(一)参评对象
2018级、2019级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
(二)评定条件、比例、程序及奖励金额
2018级学生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分学期进行评定。
2019级学生参照《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奖学金评定办法》按学年进行,评定比例不变,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学习优秀奖奖励额度加倍。
(三)评定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
1.2018级学生返校期间,各系组织完成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学习优秀奖的评定工作,并于学生返校后10日内将以下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学生处复核。
报送材料包括:
(1)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系2019—2020学年(第 学期)学生奖学金汇总表封面(见附件1);
(2)2019—2020学年(第 学期)学生奖学金各班级获奖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3)2019—2020学年(第 学期)学生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3);
(4)2019—2020学年(第 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见附件4);
(5)班级、系公示照片或截图(仅报送电子版原图)。
2.2018级学生第二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和2019级学生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于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并将上述材料报学生处复核。
3.学生处汇总复核获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二、其它单项奖学金评定要求
(一)竞赛奖、专利奖、论文奖、精神文明奖、体质健康测试优秀奖等单项奖学金的评定,按照《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奖励金额、评定程序不变。
(二)申请竞赛奖、专利奖、论文奖和精神文明奖等单项奖学金的学生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将申请材料邮寄或直接报送至学生处审核;体质健康测试优秀奖学生名单由体育部负责提供。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班应对每个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认真评价,并依据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切实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引导作用。
(二)各班、各系应组织获奖学生同时在“河南省学生资助在线系统”录入申请信息。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