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8日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系

为进一步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解决生活困难,使其安心学业,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19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学生;

(二)原则上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内特别困难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单亲且父或母弱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

3.学生本人身患重特大疾病或重度残疾;

4.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身患重特大疾病或重度残疾;

5.学生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变故,致使家庭经济损失严重。

二、资助标准

按照学生家庭困难程度,综合其在校期间受助情况,给予不同额度的困难补助。

三、申请、审核及发放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自愿填写《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说明家庭基本情况、目前经济状况、入学以来获得的各类奖助情况等,并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班级辅导员处。

(二)辅导员初审。辅导员对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上报至系学生资助工作组。

(三)系审核。各系学生资助工作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工作组组长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同时汇总填写《____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并于124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各一份(均加盖系行政公章)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上报材料进行复审,拟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标准,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款项发放。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校长办公会审定名单及资助标准办理款项发放手续。

四、做好家访慰问工作

学校将于寒假期间继续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进行家访慰问。各系可根据本系实际组织家访慰问工作,并及时将家访慰问学生名单及家访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各系要通过摸排调查,切实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及生活困难情况。

(二)各系要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和程序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2___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

 

 

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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