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6日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系、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办法,现就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条件、比例及奖励金额

按照《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豫医专〔2018〕80号)执行。

二、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16日前,各班级按照《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豫医专〔2018〕78号)完成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同时提出本班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获得者名单,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二)9月26日前,各班级将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获得者名单及有关材料报所在系,由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牵头审核后提交系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在本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签字确认报学生处审核。

报送材料包括:

1.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系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奖学金汇总表封面(见附件1);

2.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奖学金各班级获奖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3.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3);

4.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见附件4);

5. 班级、系公示照片。

上述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附件1-3需同时报送纸质版。

(三)9月26日前,申请竞赛奖、专利奖、论文奖和精神文明奖等单项奖学金的学生直接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审核。

(四)学生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三、具体要求

(一)各班级辅导员要组织本班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切实做好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工作。

(二)各系要对照评定条件,认真审核把关。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评定条件和评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各班级、各系要同时在“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应用模块内完成综合测评成绩录入、奖学金的评定和审核公示等有关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9年7月1日

 

  • 附件【附件1-4.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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