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7日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系

寒假将至,为把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落实落细,进一步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渡过生活难关,使其安心学业,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18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生活俭朴的在校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

2.学生本人身患严重疾病或残疾;

3.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身患重特大疾病;

4.学生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变故,经济损失严重。

二、资助范围及标准

资助范围:各系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其在校生总数的1%

资助标准:按照学生的困难程度,结合其受助情况,给予不同额度的临时困难补助。

三、申请、审核及发放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填写《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说明家庭基本情况、目前经济状况、入学以来获得的各类奖助情况等,并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班级辅导员处。

(二)辅导员初审。辅导员对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推荐上报系学生资助工作组。

(三)系审核。各系学生资助工作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工作组组长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同时汇总填写《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____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务必于126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各一份(均加盖系行政公章)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上报材料进行复审,综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和受助情况,拟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标准,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款项发放。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校长办公会审定名单及资助标准办理款项发放手续。

四、做好家访慰问工作

(一)学校将于寒假期间继续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进行家访慰问。

(二)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家访工作,并做好家访信息的记录和整理,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为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提供可靠第一手资料。

各系应及时将家访慰问对象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并于家访结束后及时将有关工作资料整理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相关要求

(一)各系要通过摸排调查,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各系要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和程序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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