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有关部门:
育人是学生资助的根本目的,资助育人是新时期资助工作的新使命。开展“助学·筑梦·铸人”活动,是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资助育人工作的顶层设计和重要手段。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图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资助﹝2018﹞353号)要求,现就我校“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征文比赛
1.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2.形式:记叙文
3.要求:(1)受助学生亲自撰写,或由同学、朋友、师长,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们在学生资助政策帮助下的青春奋斗故事;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闻到的感人助学故事。(2)要求感情真挚,内容真实,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紧扣“资助育人”主要内容,传递正能量。(3)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4)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版,并在文末注明具体联系方式及地址。
(二)视频大赛
1.主题:用奋斗书写青春
2.形式:歌曲、短剧、相声、小品等
3.要求:(1)拍摄受助学生在生活、工作、学习中的瞬间,展现他们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的青春面貌;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2)视频时间长度5分钟以内,不超过1G,MP4格式。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720×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高清分辨率作品:采用高清16:9拍摄,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2视频解码)。推荐使用高清16:9拍摄。
(三)音频大赛
1.主题:强国一代·青春梦
2.形式:朗读、朗诵、解说、演播等
3.要求:(1)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风格不限,用普通话录制。(2)音频时间长度5分钟以内,不超过10M,MP3格式。(3)同时需提交音频对应的电子文稿(word格式)。
(四)宣传画大赛
1.主题: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
2.形式:国画、油画、版画、剪纸等
3.要求:(1)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2)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要求提交5M以上的JPG格式图片以及PSD文件;纸质版作品用A4纸打印。
四、参赛对象
(一)征文比赛,仅限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和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参加。
(二)视频大赛、音频大赛、宣传画大赛,全校师生均可报名参加。
五、活动开展
(一)全面宣传
各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QQ群、微信群、海报、展板、班会等渠道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结合近期学生资助工作安排,力争让全体学生参与进来,打造我校“资助育人”文化氛围。
(二)活动流程
1.学生报名。参赛者需填写《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此表亦可在学校学生处网站“资助管理”栏内查询下载),并于6月25日前将《报名表》和本人作品提交所在系。
2.系初审推荐。各系学生资助工作组须组织专人对参赛作品的真实性、作品质量进行初审和把关,务必要优中选优,四项活动作品总数不少于各系在校生人数的2%。
6月30日前,各系组织优秀作品作者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助学·筑梦·铸人”官方微博账号,在#助学·筑梦·铸人#话题下发布自己的作品(视频可附链接)并@助学·筑梦·铸人@中国银行,获得不少于20个转发支持。
7月9日前,各系将报名表、参赛作品、宣传图片(含活动部署图片、海报、网站截图、新浪微博超过20个转发支持的截图等)、初审材料(现场图片、由系学生资助工作组组长签字的初审结果等)递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直接打包发送至44779235@qq.com。
3.学校评选。9月2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出一定数量的校级优秀作品,经公示后发文进行表彰。
推荐特别优秀作品参与全国评选。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系要高度重视,制定计划,设定目标,严格把关作品质量,至少保证有一副作品被推荐参与全国评选;要克服困难,认真组织,及时将活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级领导要以此为抓手,通过活动的开展,齐心协力,大力营造“资助育人”氛围,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活动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电子作品文件名命名要求
学生作品名称(类似于文件名,并非作品题目)应以“征文/视频/音频/宣传画-姓名-专业-作品名称(学生)”格式命名,教师作品应以“征文/视频/音频/宣传画-姓名-职务-作品名称(教师)”格式命名。
(三)权责说明
1.本次提交的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
2.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评资格,对于失信行为,将依据学校有关办法处理,相关责任由提交者本人承担。
3.学校及全国活动组委会对参赛作品均拥有使用权。
附件: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报名表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