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在校生兼职进行登记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6日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系:

为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掌握我校学生兼职情况,现就在校生兼职登记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对象

我校从事兼职工作的全体在校生。

二、登记备案流程

(一)学生填报

兼职学生应将兼职情况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在征得家长或监护人同意后,填写《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兼职登记备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备案表》),签名交辅导员老师处。

(二)做好教育引导

辅导员老师应详细了解学生兼职情况,给予学生教育引导,在《登记备案表》上签名报系学工办;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及时了解学生困难之处,向其充分讲解国家资助政策,确保学生了解各项资助帮扶措施,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系汇总上报

各系将《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兼职登记备案汇总表》(见附件2)及学生填写的《登记备案表》一并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排查,密切关注

1.各系要对本系学生参加兼职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对兼职的学生进行详细登记,330日前,将排查结果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各系要密切关注学生兼职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兼职学生动态档案,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底分别将本系新增兼职学生情况按上述流程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加强教育,做好引导

1.加强安全教育。要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报告会等途径,经常性的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要教育学生提高辨别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维护个人正当权益。

2.加强纪律教育。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从事有损大学生形象的工作;要教育学生自觉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因兼职而旷课和夜不归宿违规现象。

3.加强成长引导。要教育学生正确处理学业和兼职的关系,积极引导学生以学业为重,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兼职;要指导学生认清兼职的利弊,引导学生把兼职和人生成长规划结合起来,通过兼职更好地磨炼自己,促使自己早日成长成才。

 

附件:1.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兼职登记备案表

2.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兼职登记备案汇总表

 

 

201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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