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级:
为了保证我院2006年-2007年度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2005]506号文件精神,现就把2006-2007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具体要求作如下安排,请各班认真落实并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
一、贷款银行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签定的合作协议,国家助学贷款的放贷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业务代理银行是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
二、申请贷款的条件
1、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无酗酒、吸烟等不良嗜好和消费习惯;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并承诺将贷款行为相关的个人资料和信用情况如实提供给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5、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6、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7、符合约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对象及比例
贷款对象是在校2005级、2006级的学生,贷款比例按照各班人数的20%的确定申贷人数。
四、贷款额度
最高额度6000元(只贷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金额精确到整百位)。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确定自己的贷款额度。
五、贷款申请人需要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学费缴纳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内容;
2、填写《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一份;
3、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家长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户口本家长(户主)单页复印件各一份;
5、学生家长的贷款承诺书(一定要家长按手印才有效);
6、村委会和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六、贷款利率
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财政全额贴息。
七、贷款工作时间安排
(一)2005级6月20-6月30日,2006级9月10日—22日,教育、宣传、摸底阶段
1、各班级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准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方针、政策,开展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使学生熟悉并了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程序及要求;
2、各班级要对困难学生摸底调查,核实有多少符合条件的贷款学生。
3、各班级对学生贷款申请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各班级贷款学生名单要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到学生处领取《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组织学生填写。
(二)2005集7月1日-10日,2006级9月24日—30日,贷款学生填写《审批表》各项内容
1、“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及“贷款学生家庭户口本守页及户主单爷复印件”,(承诺书要求必须由父母填写),并开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统一交至各班;
2、《审批表》中学生的名字要与身份证、学籍档案上的姓名一致,如名字不一致暂不贷款;
3、每空必填;
4、所有贷款学生的《审批表》各班收齐,班级进行检查审核符合要求后,辅导员签字,按年级、班级排序后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八、其他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成立助学贷款工作小组,指定一名人员专门负责;
2、所有表格里填写的相同信息必须一致,不能出现表格填写信息互相矛盾的错误;
3、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必须填写诚信承诺书,交班级保存,并随时做好诚信记录;
4、各班级要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