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须知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0日 作者: 浏览次数:[]

 

一、若毕业当年71日前可归还国家助学贷款,请按以下方式还款。

(一)领取《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批复表》(简称《批复表》)。

1.现场领取。直接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学楼一区210房间)提出申请,委托学校打印《批复表》。

2.网上办理。

1)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将你的姓名、班级等信息告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资助中心将盖有电子签章的《批复表》发送至你的邮箱,下载后打印(A4纸型)即可。

2)通过河南省学生资助网(http://www.haedu.net.cn)提出还款申请,待我院资助中心批准后,自行下载打印《批复表》。

登录方式:初始用户名为51288+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

(二)领到《批复表》后,直接凭此表到河南省内农业银行指定还款网点柜台办理还款手续。

二、若家庭经济确有困难,毕业前不能还款,你将从毕业当年71日起自负贷款利息,同时你需要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学楼一区210房间)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毕业确认手续办理需填写毕业确认表,确定毕业后的固定联系人和本人联系方式,并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1.毕业后固定联系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

2.固定联系人单位证明(身份证明);

3.固定联系人书面承诺材料;

4.签订《诚信还款承诺书》,制定还款计划,承诺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5.学校在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将其贷款情况和诚信档案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如实向用人单位通报学生的贷款信息,请求用人单位督促学生按时还款。

三、助学贷款学生若升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可在101日前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展期申请。展期手续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展期申请表》(须有录取学校有关证明和印章)一份。此表可从河南职工医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里下载。

(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要求复印件均为A4纸型。

 

附: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371-62576836 Emailyzydkxx@163.com

联系人:丁老师  杨老师  张老师

 

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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