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而又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7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预算控制数的通知》的精神,依据《河南职工医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河南职工医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河南职工医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职工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及各单位、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精心的部署和周密的安排,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评审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安排周密
我院领导十分重视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接到通知后,成立了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纪委书记吴平才同志任组长,学生处长、资助中心主任、各系党总支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院长蔡聚雨同志专门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议,要求评审工作要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坚持正确的导向性;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专款专用;要严格评审纪律,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纪委书记吴平才同志亲自组织召开各系总支书记、学生支部书记和全体辅导员参加的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家和河南省关于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以及学院的评审办法。吴书记在会上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评审工作的步骤和方法作了重要讲话。重点强调了学院关于评选、评审、发放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要求一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组织纪律,严肃查处在评审过程中的违纪行为,认真完成评审、发放工作,确保好事办好,把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关心、关爱真正体现到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上。学生处处长王苏芝同志就我院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做了全面安排。
二、认真组织,严格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我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本次评审工作。
(一)成立评审工作组织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要求,各系成立了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为成员的系评审工作组;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了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参加的班级评议小组。
(二)严格评审条件和程序
一是各班辅导员向学生详细讲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目的意义、申请条件及申请程序。使全体学生充分感知党和国家的温暖,全面了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的政策。
二是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班级评议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并陈述家庭经济情况(包括父母工作、生活情况,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等),同时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材料。
三是各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对申请学生是否贫困生进行认定。在家庭经济状况认定的基础上,根据学院下发的各系评审指标,各班辅导员组织全班同学和班级评议小组进行充分评议,提出初步评审意见。
四是各班辅导员将班级评议小组初步评审意见(人员名单)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系评审工作组,系评审工作组审核后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五是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人对各系上报的评审结果,从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学习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和严格审核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在整个评审期间,学院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学生举报和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核查、落实。
上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是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院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获奖受助学生名单。
我院本次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7人,每人每年8000元,共计5.6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126人,每人每年5000元,共计63万元。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2089人,共计201.8万元。累计资助金额达270.4万元。
国家资助政策,使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更大范围和更大程度上得到了资助,从而解决了广大贫困学生的基本生活、学习的需要,它将成为激励同学奋发向上的动力,激励我院学生更加努力的学习,以实际行动回报祖国、回报社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