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届贷款毕业生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3日 作者: 浏览次数:[]

2009届贷款毕业生工作安排
 
  
  一、还款通知
  通知所有2009届贷款毕业生于2009年6月20日前归还贷款。辅导员须填写贷款学生联系记录表,登记学生有效联系方式,确保通知到每一位贷款学生。
  
  二、还款方式
  按以下步骤办理:
  (一)领取《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批复表》(简称《批复表》)。
  1.现场领取。直接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学楼一区210房间)提出申请,委托学校打印《批复表》。
  2.网上办理。
  (1)学生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将其姓名、班级等信息告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资助中心将盖有电子签章的《批复表》发送至学生的邮箱,下载后打印(A4纸型)即可。
  (2)通过河南省学生资助网(http://www.haedu.net.cn)提出还款申请,待我院资助中心批准后,自行下载打印《批复表》。
  登录方式:初始用户名为51288+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
  (二)领到《批复表》后,直接凭此表到河南省内农业银行指定还款网点柜台办理还款手续。
 
  三、毕业确认手续
  若家庭经济确有困难,毕业前不能还款,从毕业当年7月1日起贷款毕业生将自负贷款利息,同时需要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学楼一区210房间)办理毕业确认有关手续。
  (一)预付利息。一笔贷款的同学预付1000元贷款利息;二笔贷款的同学预付2000元贷款利息。
  (二)毕业确认。学校将毕业确认表打印出来后让学生本人进行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贷款信息的核对。同时学生应按要求填写毕业确认表,确定毕业后的固定联系人及本人联系方式(须三个有效联系电话),并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1.毕业后固定联系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
  2.固定联系人单位证明(身份证明);
  3.固定联系人书面承诺材料;
  4.签订《诚信还款承诺书》,制定还款计划,承诺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5.学校在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将其贷款情况和诚信档案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如实向用人单位通报学生的贷款信息,请求用人单位协助督促学生按时还款。
 
  四、展期手续
  助学贷款学生若升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可在10月1日前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展期申请。展期手续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展期申请表》(须有录取学校有关证明和印章)一份。此表可从河南职工医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里下载。
  (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要求复印件均为A4纸型。
 
  望各系和辅导员老师高度重视2009届贷款毕业生工作,学院将对各系各班的工作完成情况予以通报,并做为2009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371-62576836           Email:yzydkxx@163.com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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