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0—2011学年度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各系要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认真核实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应具备的条件,严格审核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校生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不含2008级普招生)。
二、申报条件、额度
依据《河南职工医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执行。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6月1日——7日,各系审查汇总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
6月8日——13日,各系根据申报人数领取并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
6月14日——24日,各系完成贷款数据录入及上报工作。
6月25日——29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所有上报数据。
四、注意事项
1. 《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内第2页除“贷款期限”、“资助中心意见”栏外其余均须如实填写,且不得涂改。缺项者不得录入贷款系统。
2. 《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内学生的名字要与身份证、学籍档案上的姓名一致,身份证号要与学籍档案一致,如不一致暂不受理贷款。
3. 申请贷款的证明材料可在暑假假期后带回。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