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4日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系、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1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学〔2011〕86号)规定,现就2011年河南卫生职工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和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及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我院2011年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河南卫生职工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从河南卫生职工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中评选推荐30%为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两项荣誉就高获得。
 
  二、评选条件
  (一)符合《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规定的条件。
  (二)符合学院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者。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预选阶段
  3月1日—7日,各系按照优秀应届毕业生条件和要求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评选。
  3月8日—10日,各系对初选的优秀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11日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二)学院审查、公示阶段
  3月12日—14日,学生处审查、公示,学院审定。
  (三)上报及审批阶段
  3月15日—17日,将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结果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河南卫生职工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
  (二)《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
  (三)《201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纸质及电子版。
 
  五、评选要求及说明
  (一)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纪律,按照评选比例进行评选,不得超额。
  (二)各系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要仔细审核《201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不得出现错报、漏报等问题。
  (三)上述文件及表格可在学院助学贷款网-资料下载栏里下载。
 
  附件:1.河南卫生职工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3.201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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