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举办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教资助〔2010〕896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扩大社会影响力,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的人生态度,进一步推动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和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
二、活动主题
树立典型 展示风采 宣传征信 铸就诚信
三、组织形式
为便于组织和协调,成立“诚信校园行” 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苏芝
副组长:张 红
成 员:张长辉 张亚光 杨宁辉 刘 俊
陈新新 丁绍家 杨树利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从11月6日开始,至12月15日前结束,分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
1.初评:2010年11月6日—11月30日为各系组织评选阶段;12月1日各系将推荐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含候选人登记表、2000字左右的事迹报告和其他支撑材料,一人一册)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复评:2010年12月2日—15日为复评阶段。复评采取材料审查和个人演讲相结合的方式,演讲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定
诚信自强之星6名;诚信自强之星提名奖9名。
经复评后,学院推选一名“诚信自强之星”为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诚信自强之星候选人。
六、活动要求
(一)评选范围为我院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或事迹突出的毕业生。护理系推荐9名,医学系推荐3名,医学技术系推荐3名。
(二)评选条件为: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生活俭朴,意志坚定,不怕挫折,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
(三)各系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初评,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四)各系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树立典型人物事迹,积极营造诚信校园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促进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