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奖助学金及双汇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7日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系、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及社会捐助资金发放工作安排意见》(教资助〔2012〕80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12年国家奖助学金及双汇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助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分三个档次:
  一档助学金4000元,二档助学金3000元,三档助学金2000元。
 
  二、评审依据
  《河南职工医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职医〔2007〕82号)、《河南职工医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职医〔2007〕49号)和《河南职工医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职医〔2007〕50号)。
 
  三、工作日程安排
  自发文之日起至10月14日,为各系申请、评审、公示和数据录入上报阶段。10月14日24时截止数据录入上报工作。
  10月15日-10月17日,为学院审核和各系修改阶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各系奖助学金数据,各系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意见修正上报数据。10月17日中午12时,各系数据修改上报截止,学院审查确定国家奖助学金最终名单。
  10月18日—10月20日,各系将通过审查的国家奖助学金名单、申请审批表格和评审总结报告等材料按照规定格式打印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名额分配
  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
 
  五、材料填报要求
  (一)材料报送种类、数量及格式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1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3.河南卫生职工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1份。
  4.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1份,主要内容包括:奖助学金评审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所列各项荣誉复印件1份。
  上述表格可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里下载。各系上报的材料统一为A4格式,加盖系行政公章。
 
  (二)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填报要求
  1.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学习情况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统一采用“班级”排名顺序,不得出现并列情况;总人数和必修课门数应据实填写,不得出现同一排序标准下前后总人数不一致、必修课门次不符实际等情况。
  3.学生获奖情况需据实填写,注明获奖时间、所获奖项全称及颁奖单位,不得伪造虚构。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
  4.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应当能够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80字以上120字以内;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300字以上500字以内。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5.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格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表格必须体现各级部门意见,推荐人和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院系意见”栏中必须加盖系行政公章。
  6.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六、双汇助学金说明
  原双汇助学金获得者如出现休学、离校、学习成绩不合要求等情况,各系应将详细情况说明上报,申请取消该生的受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学生。相关申请材料按照原要求上报。
 
  七、其他相关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应成立由系负责人、辅导员、学生干部、普通学生等共同组成的资助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评审。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各系要严格按照学院下达的名额和金额进行遴选,不得少评或多评。各系推荐的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人选,凡经学院审核有不符合条件者,该评选名额予以取消。
  (三)各系在工作中,要严把材料填写第一关,做到表格工整、内容详实,格式规范,填写完整。

上一条:我院2012年国家奖助学金及双汇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结束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2017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邮政编码:45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