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活动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是指以学校和校内各单位(部门)名义组织学生集体到校外进行实习、见习、思政教育、学科竞赛、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等各类活动。
教职工个人、学生个人、学生社团自行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审批管理
第三条 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制度,活动组织单位(部门)原则上须提前一周申请,填写《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备案表》(见附件),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各基层党团支部、行政科室、教研室、学生班(年)级组织学生到郑州市辖区开展集体活动,须经所属系部或职能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审核后,报所在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批准;
(二)各系组织本系学生到郑州市辖区开展集体活动,须经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三)学校职能部门组织跨部门、跨单位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和所有到郑州市辖区外开展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
第四条 学生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重大活动,如文艺调演、志愿者服务等,须凭正式文件或正式公函,呈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五条 严禁教职工个人、学生个人、学生社团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外出活动;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组织学生参加有关社会团体、企业等组织的有偿活动及其他不适宜学生参加的活动。
第六条 学生处负责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备案管理工作;保卫处负责对活动方案进行安全措施的审核。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经批准后,临行前须将申请备案表、外出人员名单及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报学生处备案。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七条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活动组织单位(部门)负责人为集体外出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带队教师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直接安全责任人。活动组织单位(部门)负责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安全教育,落实外出安全保障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履行申报审批备案手续。
第八条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需租用交通工具的,活动组织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校领导审批;活动负责人负责审验车辆年审合格证和驾驶员资质;委托社会机构协助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应选择资质和信誉好的单位,同时按有关规定签订相关协议。
第九条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活动组织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参加活动的学生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费及有关安全管理费用应列入活动经费预算。
第十条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须有教师带队。带队教师在学生遇到危险情况时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校领导和学生处、保卫处,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处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若因组织、管理不力或超出审批活动范围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学生参加集体外出活动期间,所有成员要听从带队教师指挥,遵守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队。
第十二条 任何学生个人和集体出校郊游、休闲、娱乐活动或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外出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和组织者承担。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备案表》
附 件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备案表
组织单位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出行时间 |
|
带队教师 |
|
联系电话 |
|
出行地点 |
|
活动人数 |
|
返校时间 |
|
活动主题 |
|
活动内容 |
|
交通工具 |
|
审核人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批准人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1.表格栏目全部必填。2.交通工具需找正规公司租用,填报租车公司全称。3.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活动组织部门存档,一份连同参加活动人员名单以及经保卫处审核通过的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报学生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