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和谐心灵、播洒阳光”校园心理剧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0日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系、各有关部门:

为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弘扬校园心理文化,进一步提高我院大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心理健康知识在大学校园中的传播,丰富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创新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式,促进广大学生自身心理素质的发展,根据河南省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决定在我院全体学生中开展“和谐心灵、播洒阳光”校园心理剧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和谐心灵,播洒阳光”

二、 活动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三、 承办单位:医学技术系党总支

四、 活动时间:

初赛: 2009年5月23日-27日

决赛: 2009年6月5日

五:参赛流程:

1.初赛:各系根据评比条件自行组织本系学生编排剧目,于5月28日前组织初赛,选送优秀剧目和剧本(电子版与纸质版)报至医学技术系办公室(教学三区401)。其中护理系选出5个优秀作品,医学系和医学技术系各选出2个优秀作品参加决赛。

2.决赛:对于各系选送的优秀作品,邀请专业老师进行评审,根据评分细则从参赛剧目中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名。

六、参赛要求:

1.参赛剧目必须是以表现大学生在学习、生活及人际交往中发生的故事为主要内容的校园心理剧。剧情有起因、发展、高潮和结局,紧紧围绕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所遇到的心理冲突展开。作品内容以反映大学生的校园生活为主,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内容要求健康、积极、高雅,具有教育意义,能起到鼓舞学生的作用。

2.作品题目自定,具体形式可以是小品、话剧和音乐剧,剧本可自己创作或借鉴。参赛形式为3-8人/组,时间在10分钟左右。

3.本次比赛鼓励原创作品(请报名时注明),若为原创作品将有1分的鼓励。

4.要有一定的舞美设计,需要承办方准备的物品请在报名时提出要求,承办方将视具体情况予以解决。

七、评分标准:

比赛的成绩将从比赛内容选手的表演是否到位、能否表现人物的心理活动、演员之间的配合是否默契等方面进行评判(总分为10分):

(1)内容(3分):

主题鲜明、贴近生活、寓意深刻、积极向上

(2)表演技巧(3分):

①动作熟练、准确、整齐、有创造性。

②情感投入与内容协调。

③表演态度认真,造型融合美观和难度的统一。

(3)台词(2分)

语言、语调处理恰当,符合人物性格及身份。

(4)舞美造型(1分)

化妆、服装搭配适当,道具舞美符合剧情发展需要整体效果协调统一。

(5)演员之间配合默契,交流自然(1分)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Ο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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