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班级心理健康状况月汇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4日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心理困惑,及时提供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培养学生心理自助、互助能力,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科学有效地开展,现制定班级心理委员月汇报制度,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班心理委员应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密切关注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早发现心理健康状况异常、情绪波动较大的学生,并做好汇报工作。
 
    二、各班心理委员每周对班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并填写《河南卫生职工学院班级心理健康状况月报表》,每月3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上报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如期间遇突发事件,请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
 
    地点:J1-202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576867
 
    三、各班心理委员杜绝在工作中出现漏报、瞒报、不作为等失职情况。请各系、各班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附件:河南卫生职工学院班级心理健康状况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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