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级新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20日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系,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做好2007级新生军事课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以下简称“军训”)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07级新生军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军训目的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规定,军事课程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必修课。开设军事课的目 的是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军事理论知识和军事技能,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

  (二)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学生献身国防的责任感。

  (三)增强学生的组织性、纪律性,磨练学生的意志,培养艰苦奋斗的作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军训内容

  (一)军事课教学的内容按照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执行,教学时数为36学时,由教务处具体安排落实。

  (二)军事技能训练要结合学生的体能情况,科学合理的安排训练内容,训练时间为2周,由学生处负责落实。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一)成立学院军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2007级新生军训工作的领导。

  组  长:蔡聚雨

  副组长:云  琳  吴平才

  成  员:王  黎  伊文刚  张进忠  王苏芝  陈德炤

  王超峰  王  莉  张  波  牛建立  申亚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学生处、教务处、团委和各系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全体新生军训工作的实施、指导、检查、协调和监督工作。

  主  任:吴平才(兼)

  副主任:王  黎  王苏芝

  成  员:陈德炤  杨桂云  李晓东  王超峰  王  莉  张  波

  (二)各系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学生党支部、团总支负责人和辅导员参加的工作小组,在学院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本系学生的军训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军训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军训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分析、研究军训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和解决军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各系军训工作小组要在学院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配合军训教官认真落实军训工作的各项内容,做好学生军训期间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系军训工作小组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军训任务的圆满完成。

附件:2007级新生军训日程安排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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