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0日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系:
 
  为鼓励大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进一步展现当代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促进新学年学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0级普招各班级及全体学生。
  2011级各班级及全体学生。
 
  二、评选比例(名额)、评选条件
  按照2011年《河南卫生职工学院学生手册》之以下简称《办法》)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一)9月5--23日,各系进行学年总结、综合素质测评、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
  (二)9月24--28日,学生处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
 
  四、评选程序
  (一)学年总结及综合素质测评。全体学生及各班级认真进行2011--2012学年思想、学习、工作全面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按照2011年《河南卫生职工学院学生手册》之《河南卫生职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进行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及班级综合测评。
  (二)班级评选推荐。参评的学生个人和班级,对照《办法》,进行自评自查,经自查符合条件后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备查材料,按《办法》申报流程上报至班级或各系。各班级按照《办法》组织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并将推荐结果上报系党总支;各系按照《办法》组织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
  (三)系审核上报。各系负责对各班级推荐的先进个人和各系推荐的先进集体按《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并在系内公示3天,于9月23日上报学生处。
  (四)学院审批。学生处依据《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对各系上报的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学院审批。
 
  五、具体要求
  (一)各系要认真组织学生和班级进行学年总结和综合素质测评,在自我总结、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的基础上,对全体学生的综合素质做出客观公正的测评,测评过程和测评结果应公开透明。
  (二)各系要按照“全面、认真、公正、有效”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与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认真组织好学生个人和班级评选推荐工作,及时上报评选推荐结果。
  (三)各系要根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出来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导向性。要通过评先工作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树立典型、鼓舞干劲,促进新学年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被推荐的班级和个人要认真填写《河南卫生职工学院先进班集体(文明班级)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河南卫生职工学院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文明学生)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各一式二份,各系负责审查、推荐,并附系推荐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书面报告、汇总表各一式两份(见附件3)及Excel电子版汇总表,于9月23日前报学生处审核。
 
  报送地点:教学一区202学生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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