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选“2012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教思政【2013】86号)和《河 南 省 教 育 厅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2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2013】87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师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经各系初评推荐、学生委研究讨论,决定推荐药学系王艳丽老师参评“2012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药学系2011级营销班张艳芝同学参评“2012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相关材料于3月8日前已报送河南省教育厅。